不作為犯與風險軌跡

業於 2024-07-04 由 黃聰明 更新

條件關下的風險軌跡或是因果歸責的風險軌跡顯然係就「建構風險」與「成就風險」及「風險歸責領域」的「模型」,因為其前提係「建構風險」,故為作為犯的分析模型。倘為不作為犯,則風險並非行為人建構,那麼風險軌跡的分析模型是否就無法「吾道一以貫之」而不能用了?

其實不然!不作為犯的前提是法律上有作為義務者卻為作為,因此,就風險軌跡的分析模型來說,就是在非行為人建構的風險下,被害人面對該風險的風險軌跡,如巣有作為義務之人有為「消滅風險」的作為時,該風險所建構的風險軌跡必然「改道」,不然該風險即會就其「自然發展」而延其風險軌跡發生,因此,不作為就風險軌跡分析模型來看,是一個不存在風險排除以「改道」原本風險軌跡的情形:

綜上,作為犯是建構風險,讓原本的風險軌跡「改道」進而「風險成就」。不作為犯則是不排除風險,讓原本的風險軌跡「繼續發展」而未予以「改道」進而「風險成就」。

黃聰明
黃聰明

政府部門會計主管,部定講師,並就讀於中正大學法律博士班
臺大商研所(80)及中興法律碩專班(111)畢業
碁峰資訊專業作者
資訊刑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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